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关于开展全市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的通知
各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东营开发区建设局、东营港开发区建设局、市现代畜牧业示范区建设管理局,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中央、省、市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美丽乡村建设,根据《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泰山奖·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的通知》(鲁建设函〔2019〕10号)要求,经研究,决定组织开展全市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将参赛优秀作品推荐参加山东省建设厅组织的“泰山奖·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的重要指示,以提高美丽村居设计水平为目标,按照“坚固、实用、绿色、美观”的要求,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引导和鼓励设计师和社会各界人士对美丽村居建设进行探索与创新,提高美丽村居设计水平,打造“鲁派民居”新范式。
二、参赛范围
参赛作品包括:我市已列入山东省政府公布的美丽村居建设省级试点村庄或我市其他美丽村居建设优秀设计、已实施的设计成果或创意方案均可参赛,作品类别分为美丽村居村庄设计、建筑设计、景观设计三类。
(一)村庄设计。统筹考虑村居基础设施布局、公共空间节点、建筑布点、环境整治和景观风貌,明确建筑体量、高度、造型、色彩等控制性内容,塑造富有地域特色的村庄风貌。
(二)建筑设计。紧扣“鲁派民居”——黄河三角洲美丽村居主题,重视绿色建筑理念(装配式建筑优先),可为新建建筑设计(如农房、村级公共服务中心及各类配套服务设施等)及利用原有生活、生产等既有建筑进行的改造、扩建及更新设计;可以是建筑单体设计,亦可以是成组成片的组团设计。
(三)景观设计。可为乡村空间环境(如村口、公共活动场所、庭院、村内其它闲置和零星用地等)及景观要素(如建筑、水塘、道路、围墙、绿化、小品等)设计。
三、参赛条件
凡在我市从业的建筑工程设计单位和个人均可报名参赛,参赛作品须是本市建筑工程项目设计作品,一个项目申报人员不超过10人。合作设计项目须提供双方合作协议书,注明双方合作责任。
四、参赛材料
参赛作品应充分表达设计意图,表现方式不限。
(一)申报表(一式三份,见附件1)
A3彩色文本1套
1.设计说明:方案设计理念及创意,功能布局说明,主要经济技术指标。
2.设计图纸:包括总平面图,分析图,必要的平、立、剖面图,效果图等。
3.方案标题:主标题自拟,“泰山奖·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一律作为副标题使用。
4.背封要求:参赛作品一律不设图签,不得在参赛作品中出现表明单位或个人身份的各种标志或文字,仅在A3彩色文本背后右下角密封参赛方案名称、参赛单位名称、主要设计人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并用不透明材料密封,待评审后统一开封。凡作品中出现特别标记的一律取消参赛资格。
(三)展板2块
每个参赛作品制作展板(无边框的轻质展板)2块,表达设计意图并展示主要内容,尺寸为800mm×1200mm,竖向布置。
(四)电子文档U盘1份
制作电子文档U盘内容:A3彩色文本(图片为jpg格式,分辨率不小于300dpi)、申报表Word文件。
(五)所有报送的参赛材料均不退还,请设计者自行留底。组织方享有作品的出版权。
五、竞赛奖励
(一)大赛纳入东营市优秀工程勘察设计成果评选,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证书;选择获奖优秀作品参加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组织的“泰山奖·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
(二)评审结果在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门户网站或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公示,经公示无异议后向社会公布,获奖项目择优编辑出版《东营市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作品集》。
六、申报程序及报送时间
参赛材料由项目所在县区(市属开发区、示范区)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汇总后(见附件2,纸质文件和电子版)于2019年6月10日前报送至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东营市府前大街55号黄蓝国际金融港B座15楼1509室),逾期和材料不完整者不予受理。
联系人:赵明娜、林盛华、吴云彬
联系电话:0546-8330251、0546-8337612,邮编:257091。
七、其他事宜
(一)参赛作品须保证原创性,如有抄袭他人作品或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取消参赛资格。
(二)本次大赛不收取任何费用。
附件:1.东营市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成果申报表
2.东营市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成果申报汇总表
3.《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泰山奖·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的通知》(鲁建设函〔2019〕10号)
东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
2019年4月9日
关于开展全市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的通知(东建字〔2019〕86号)
附件1-2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成果申报表、申报汇总表
附件3关于开展全省“泰山奖.美丽村居建筑设计大赛”的通知(鲁建设函【2019】10号)
摘自“东营市勘察设计协会网站”